2019年04月28日08:14 來源:新京報
(原標題:貪官當庭懺悔:“我要那么多錢干什么啊”)
4月27日,據《中國紀檢監察報》報道,日前,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都蘭縣人民法院公開審理宣判了都蘭縣交通運輸局原局長譚丙乾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案:“被告人譚丙乾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并處罰金60萬元;以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1年6個月,并處罰金60萬元。”
在庭審現場,譚丙乾悔恨不已,哽咽的說不出話來,在旁聽審的家人,也已淚流滿面。
譚丙乾受賄案庭審現場
據報道,譚丙乾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20余人的巨額財物503萬余元。到案發時,另有521萬余元財產不能說明合法來源。
譚丙乾在法庭作最后陳述時懺悔道:“由于自己黨性喪失、價值觀錯位,利用職權以權謀私,犯下了極其嚴重的罪行,失去了自由也毀掉了家庭,現在自己千般悔恨、萬般痛心,想想我要那么多錢干什么啊!”
據《中國紀檢監察報》介紹,譚丙乾的受賄行為始于2011年1月,時任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局長的譚丙乾利用職務之便,將工程指定給他人,并收受其賄賂。擔任縣交通局長后,他手中掌握了更多的項目,更是變本加厲,貪欲更強,多次違規干預和插手工程項目發包。
據都蘭新聞網消息,該案公開審理時,縣會議中心通過“中國庭審公開網”對庭審現場進行直播,全縣副科級以上領導干部200余人認真觀看庭審實況,接受警示教育。
據公開簡歷,譚丙乾生于1966年6月,一直在都蘭縣工作。歷任都蘭縣香日德鎮鎮長、黨委書記,縣衛計局局長、食藥監局局長等職。
2016年,譚丙乾出任都蘭縣交通局局長,至2018年落馬。
2018年11月,譚丙乾被“雙開”,通報顯示:譚丙乾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接受服務對象宴請,邀請管理和服務對象參加升學宴;違反組織紀律,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反廉潔紀律,收受服務對象禮品禮金,違規從事營利活動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違反工作紀律,利用職務便利,干預和插手工程項目發包;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多次收受他人財物,且家庭巨額財產無法說明來源,涉嫌嚴重違法犯罪。
據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政府官網顯示,2010年,時任都蘭縣衛生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黨委書記的譚丙乾曾寫下過一份黨員公開承諾書,譚丙乾當時承諾:要加強政治理論學習,每季度學習1本政治理論著作和1本管理類著作,并撰寫1篇以上學習心得;深入基層調研,掌握基層情況;提高醫療衛生服務質量。
4月27日,據《中國紀檢監察報》報道,日前,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都蘭縣人民法院公開審理宣判了都蘭縣交通運輸局原局長譚丙乾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案:“被告人譚丙乾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并處罰金60萬元;以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1年6個月,并處罰金60萬元。” 在庭審現場,譚丙乾悔恨不已,哽咽的說不出話來,在旁聽審的家人,也已淚流滿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