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2月22日07:18 來源:新京報
顏某公司網站主頁
圖片來源:廣州互聯網法院微信公眾號
新京報快訊 據廣州互聯網法院微信公眾號消息,2018年11月,林志玲將廣州顏某化妝品有限公司(下稱顏某公司)訴至法院,認為顏某公司在微信公眾號、網站擅自使用其姓名、肖像進行商品宣傳的行為侵犯了其姓名權、肖像權。
2019年1月15日,廣州互聯網法院就該網絡侵權責任糾紛案作出一審判決。目前該案已經發生法律效力。近日,被告顏某公司主動聯系廣州互聯網法院,表示愿意立即履行判決內容。
基本案情
林志玲訴稱,顏某公司為宣傳推廣一款 “林志玲志玲”品牌化妝及護膚產品,在顏某公司微信公眾號上發布了《林志玲:女人心態越好,命運才會越來越好!》《點亮護膚品的八大“黃金定律”》《你造嗎?你的面膜可能白敷了!》等13篇圖文,當中使用了林志玲的姓名、肖像。
同時,顏某公司以“林志玲”的拼音注冊網站,并在該網站上以林志玲為第一人稱的方式進行姓名、知名度、生活方式等的介紹并將之與顏某公司及“林志玲志玲”品牌產品宣傳相關聯。
林志玲認為,顏某公司的上述行為侵害了其姓名權、肖像權等合法權益,給其造成了巨大的經濟損失和不良社會影響,遂提起該案訴訟,并提出要求顏某公司賠禮道歉、賠償經濟損失和精神損失費等訴請。
顏某公司辯稱,不同意林志玲的訴訟請求。
1. 顏某公司已將微信公眾號中涉及林志玲的文章刪除,并將網站中有關“林志玲志玲”品牌的產品全部下架,沒有再銷售該款產品。
2. 顏某公司微信公眾號的粉絲不足10人,關注度極低,且涉及每篇微信圖文的閱讀總量均不超過10人,不足以給林志玲造成損害。
3. 國家商標局已經受理了“林志玲志玲”的商標注冊申請,顏某公司銷售“林志玲志玲”品牌產品是合法行為。
裁判結果
法院經審理認為,顏某公司的行為構成侵害林志玲的姓名權、肖像權,并判決:
1. 顏某公司向林志玲賠償經濟損失50000元。
2.顏某公司向林志玲支付為制止侵權行為產生的合理開支7000元。
3.顏某公司向林志玲出具致歉聲明,并在微信公眾號上連續30日發布內容相同的致歉聲明。
4.駁回林志玲的其他訴訟請求。
編輯 康晰
搜狐娛樂訊 1月5日,蔡依林世界巡演在臺北迎來最終場,不少圈內好友前去助陣。當晚林志穎在個人社交平臺曬照,分享后臺合影,老
林志玲AKIRA婚禮及晚宴現場全紀錄
從消息被曝出以來,林志玲和黑澤良平的的婚禮進程就一直是大家關注的焦點,不久前婚禮場所也已經正式確定,他們將在臺灣的臺南美術館舉辦婚禮,而且只有十二桌,只邀請少數親人和圈內好友,小S、蔡康永等知名藝人均在邀請行列。
組圖:網曝林志玲與老公青島拍攝婚紗照 篝火旁甜蜜對視好恩愛
網曝林志玲與老公青島拍攝婚紗照 篝火旁甜蜜對視好恩愛
張庭陶虹林志玲合體撈金 同臺賣萌畫面養眼
日本男星AKIRA于6日閃婚林志玲[微博],喜訊轟動全亞洲,老婆被盛贊“亞洲第一美女”,業界人士紛紛形容“在對的時間點,和對的人結婚了。”他的知名度一口氣在華人圈飆升,結婚隔2天,就被日媒瘋猜“引退”。
據香港媒體報導,林志玲[微博]與拍拖半年的日本組合EXILE成員Akira閃婚,震撼中、港、臺三地。與林志玲離合17年的舊愛言承旭[微博]正身在北京拍戲,知道消息后一反常態表現出異常開心,令工作人員心痛。
有臺媒致電林志玲經紀人,對方表示,林志玲和Akira的相處是以日文、英文,夾雜簡單的中文溝通,還有“愛的肢體語言”,所以沒有障礙,婚后,事業心強大的林志玲不會消失幕前,還是會繼續演藝工作,因為家人都在臺灣,重視家人的她也會維持兩地生活模式。據了解她沒有懷孕。
據臺灣媒體最新消息,其實林志玲早在3天前就在社交媒體曬出了婚紗照,只是大家都以為是正常曬照片,沒有過多聯想。去年12月份,林志玲在社交網絡中寫道:“輪到我了嗎,make up by.”照片中正是婚紗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