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2月19日15:54 來源:映象網
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去年12月26日晚上,福建福州21歲的小伙子趙宇聽見樓下一名女子呼喊“強奸、救命”之后,前往制止侵害行為,與實施侵害行為的男子發生肢體沖突,該男子被趙宇踹成重傷。隨后,趙宇因涉嫌故意傷害罪被刑事拘留了14天,目前在取保候審中。
這一事件近日引發了公眾和媒體的廣泛關注。按常識來看,趙宇顯然是見義勇為,為什么他反而被拘留,并且面臨牢獄之災?為什么涉嫌對那位女鄰居實施侵害的人反而逍遙自在?當晚到底發生了什么?警方又如何回答公眾的質疑?
生活在福州的哈爾濱人趙宇,有點后悔12月26日晚上沒聽妻子的話。晚上十點到十二點之間,他和妻子聽到樓下有動靜。“我們聽到有人踹門、摔門,過了一小會兒有人呼喊救命、強奸。我就跟我老婆說,我去樓下看一下情況,我老婆說別動手,不許瞎管閑事。”他回憶道。
趙宇說,下樓后,循著聲音找到地方,他看到了這樣的情況。“我看到那個女孩在被一名男子掐著脖子,已經被掐得快死掉了似的,話都說不出來了,臉是紫紫的。然后我就把男的拉開,男的倒地,我也倒地。那個男的起來之后打了我右頸動脈一拳和右胸一拳,然后還要打我,就被我扔到地上,我走過去本來還想動手打他的,但是女孩拉著我。”
所謂“強奸”的行為已經得到暫時有效的制止,按說事情到此為止。但按趙宇的說法,當時他脫不了身。趙宇說:“在這個期間他掐住了我右手的三個手指,導致我當時三個手指抽不出來,我抽了好幾次。如果是硬抽手,手也抽得出來,肯定是骨折或者脫臼,沒辦法我才踩了他肚子一腳。”
然而,這一腳踹出了問題。男子內臟損傷,被鑒定為重傷二級。昨天(18日),記者撥打這名男子的電話,但始終無人接聽。而他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說,此前他和這名女子在外面吃飯,后來一起唱歌、喝酒。再后來,他應約送女子回家。該男子說:“她叫我送她走到她門口那里,就叫我下車,那個女的酒喝多了,我就覺得你酒喝多了就睡覺,不要唧唧哇哇叫,我就抽她一下。我說自己去睡覺,那個女孩子就打我一下,把我打痛了,我又趕緊抽了她一下。”
這名男子說,后來進來一個男的踹了他一腳。而涉事的女子,給趙宇的妻子錄下的視頻中,有這樣的說法:“那個男的跟在我后面要進我房間,我不讓,我把門鎖了。然后他一腳把門踹開,他說要留下來過夜,我不同意。我閨蜜跑出去報警的過程中,他拿凳子砸到我頭上,就企圖要強奸。趙宇還有兩個男的,聽到我呼救后跑過來。”
男子所謂的“強奸”行為得到了制止,女子閨蜜的報警得到了響應,110民警也到了現場,趙宇回到了自己的住處。一切仿佛相安無事。但事發三天后的12月29日,趙宇被福州市公安局晉安分局以涉嫌故意傷害罪刑事拘留,羈押于福州市第一看守所。
涉事女子在給趙宇妻子錄制的視頻中,有這樣的言辭:“對于我個人來說,我真的很感激。如果沒有你老公,我真的不敢想后果會怎么樣。我沒想到壞人逍遙法外,做好事的人會被關進去。”
趙宇說:“在看守所待了14天之后,我被取保候審,目前仍在取保候審狀態。這個男的和那個女的我都不認識,女的不喊救命,我也不會出手相救。那個男的要是不動手打我,我也不會去打他。我認為我是見義勇為,但是警方給我扔進看守所,我挺不能理解的。當然,也不能只聽我的一面之詞,我也相信法律公平公正。”
昨天(18日)中午開始,記者就這一事件向福州市公安局晉安分局核實,一位陳姓的負責人稱,正在開會,晚些時候會有相關內容發布,一定會給出一個說法。但截至發稿前,記者仍然沒有得到有關此事的任何官方說明。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阮齊林說:“如果目前媒體公開報道中引用的信息與事實相符,初步判斷,趙宇的行為符合正當防衛的前提條件。這個女孩已經叫救命了,還有一個女孩已經報警了,不管他們因為什么走到一起,這里發生的不法侵害是沒有問題的。而趙宇沖下來之后,也足以使他認為發生了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所以他來阻止。應該說趙宇是為了阻止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實施的一個正當防衛行為和見義勇為行為。而且我們國家正當防衛既包括保護本人的利益,也包括保護他人的合法權益,這是沒問題的。”
這一所謂的正當防衛,有沒有超出必要的限度呢?阮齊林認為,從現有的信息來看,趙宇的行為很難說超過了必要的限度。他表示:“因為對女子進行侵害本身就不對,女孩反抗了,就應該停止,加上旁邊有人下來制止,他就不應該繼續進行。阻攔難免要發生沖突,沖突中踹他一腳,綜合判斷,這種情況也不能說明顯超過必要限度。女生半夜里驚喊救命,他下來施救還是值得鼓勵、贊賞的。至于中間有點小的差距或者不當的地方,也應該持一種寬容的態度。”(記者肖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