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1月03日15:06 來源:中國警察網官方微博
經最高人民法院核準,今天上午,罪犯高承勇被執行死刑。檢察機關依法派員臨場監督。 1988年5月至2002年2月間,被告人高承勇在甘肅省白銀市、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連續實施搶劫、故意殺人、強奸、侮辱尸體犯罪,共致11名女性被害人死亡。2018年3月30日,白銀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認定被告人高承勇犯搶劫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強奸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犯侮辱尸體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白銀市中級人民法院向高承勇宣告并送達了最高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定書,并于2019年1月3日上午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簽發的執行死刑命令,對高承勇執行了死刑。
陳聲波說,高承勇內心的某些情緒和感覺,或許就潛伏在這幅畫里,需要一些時間去解析與探索。高承勇還問起吳育祥捐獻器官的事,說能捐的話就捐了,能給一部分錢賠償被害人家屬,賠多少算多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