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14日07:41 來源:新京報
“兒子把我的汽車開走了,請幫忙尋找,他才11歲!”12月10日6時51分,浙江臨海市交警部門接到浙J088××車主周先生的報警。
頭門港交警中隊民警羅永祥立即帶隊出警,并通過天網系統查詢車輛軌跡。起初,系統查詢到該車6時47分出現在上盤小學附近,民警判斷孩子可能駕車去學校上課了,但趕至學校并未發現該車。此時,孩子爺爺打來電話,說在327省道邊看到自家的車往頭門港方向去了,民警立即趕去,并持續刷新該車路線記錄。
7時26分,交警值班室發現周先生的車出現在頭門港經濟開發區濱海第一大道北洋七路。羅永祥等趕到后鎖定了這輛別克轎車的位置,警車行駛上前,按警笛示意前車靠邊停車,但男孩沒停車,反而加大油門行駛。為穩住他的情緒,以免發生意外,警車保持安全距離緊跟著。約1分鐘后,男孩主動靠邊停車。
“他的車速最高開到70邁。停車后,我們打開車門,他耷拉著腦袋一聲不吭,應該是意識到錯了。”12月13日,羅永祥告訴記者,他把孩子帶上警車,同事把周先生的車開回中隊。
在交警中隊,讀五年級的小周說出偷開轎車的原因:“最近作業很多,學習壓力大,爸媽每天只知道送我上學、接我放學,也不管我開不開心。我就是心情不好,開車去兜兜風。”
周先生說,10日6點多兒子吃完早飯,在門口等他送去學校,“我進去穿了件外套,出來發現兒子不在了,桌上的車鑰匙、停在門口的車也不見了。”
小周說,這是他第一次開車上路,“爸爸給我買過電動玩具車,我學會了踩油門、剎車,平時也常觀察爸爸開車,感覺和開玩具車差不多……”
小周的行為已構成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因未滿14周歲,民警對其進行了批評教育,不予行政處罰,并責令家長嚴加管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