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01日07:56 來源:證券日報
(原標題:紅牛中國工廠陷停產風波 公司稱涉及經營管理拒絕回應)
根據媒體報道稱,目前,紅牛中國北京的生產基地已停產多時,與此同時,有爆料稱,停產與紅牛的品牌之爭有關。
對此,《證券日報》記者向華彬集團公關部負責人求證此事,對方僅表示一切以聲明為準,并稱,“涉及內部經營管理的安排信息,暫時不會主動披露。”
2018年9月底,紅牛中國在中國的經營期限正式到期。而雙方爭議的焦點莫過于到期之后,紅牛中國是否仍有繼續經營的權利?
香頌資本執行董事沈萌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兩虎相爭必有一傷,原本長期合作的伙伴因為利益而導致彼此互不相讓,一定會對紅牛品牌、產品和消費者帶來最大的損害。但與王老吉和加多寶不同,紅牛的合作雙方都是私人企業,彼此都擁有一些籌碼、各自博弈,畢竟走到不可挽回對雙方都是壞事。
品牌糾紛 剪不斷理還亂
1966年,泰籍華人許書標創立了紅牛飲料品牌。不過,真正讓紅牛這個品牌聲名鵲起,還需要提到另一個人——奧地利人迪克·梅特舒茲。1984年,許書標與迪克·梅特舒茲共同成立了奧地利紅牛,可以說,將紅牛銷向了全世界,拓寬了市場。
1995年3月27日,許書標與另外一名泰籍華人——嚴彬一起,成立了紅牛泰國。1998年,紅牛維他命飲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紅牛中國)在北京注冊。《證券日報》記者通過企查查了解到,目前,該公司的股東主要有:紅牛泰國、英特生物制藥控股、環球市場控股以及北京市懷柔鄉鎮企業總公司,這四位的股份分別占比為:88%、7%、4%以及1%。
在嚴彬的助力下,紅牛進入了中國內地市場,并大獲成功。彼時,中國市場的功能型飲料正一片空白,通過嚴彬的廣告投放、營銷等手段,紅牛占據國內大部分的市場份額。
不過,一山不容二虎,許氏家族和嚴彬的矛盾日益激烈。
雙方關系惡化最早可以追溯至2016年,當年10月份,紅牛中國使用紅牛商標(僅中國大陸地區)到期,而授權方紅牛品牌持有方泰國天絲則表示不再續約。
而雙方正式決裂得從今年9月底說起。
《證券日報》記者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查詢到,9月29日,是紅牛維他命有限公司營業期限到期的日子。而從其成立日期1998年9月30日算起,公司已經經營了20年。不過,信息顯示,目前公司依舊處于營業的狀態。
在營業期限到期后,9月29日,紅牛中國官方微博立即發出聲明。聲明稱:“本公司已按照法律程序依法向相關主管部門遞交了營業期限延長申請,營業期限的延長正在辦理過程中。”
值得注意的是,許氏集團與嚴彬的主要矛盾觸發點在于二十年和五十年。
根據聲明,紅牛中國稱:“本公司合營各方早已形成的有約束力的法律文件,公司的經營期限為五十年,并且在前述期限內,公司是唯一有權在中國境內生產、銷售紅牛飲料產品的公司。”
而紅牛中國目前工商登記的營業期限二十年,系為滿足公司設立時的相關外資注冊審批對登記年限的特別要求,并不代表公司的經營期限僅為二十年。
不過,對于這個五十年,許氏集團卻矢口否認。在紅牛中國發布聲明后不久,泰國紅牛、英特生物制藥控股便聯合給予回擊。
聲明拉鋸戰打響 真相陷羅生門
“目前紅牛維他命飲料有限公司經營期限業已屆滿,各方股東從未達成任何關于延長紅牛維他命飲料有限公司經營期限的協議,任何與之相悖的主張都是毫無法律和事實依據的,其意圖只是為了拖延正當的法律程序。根據法律規定,紅牛維他命飲料有限公司應當立即清算,并停止與清算無關的一切經營行為。”
不僅如此,在聯合聲明中,泰國紅牛、英特生物制藥控股表示,目前決定啟用新的合作伙伴和運營模式,并妥善安排紅牛維他命飲料有限公司的員工。
10月16日下午,紅牛官方微博再度對紅牛中國五十年合作期限作出聲明。紅牛中國稱,1995年,許書標與嚴彬共同商定五十年合作原則。
與此同時,紅牛中國表示,此前受限于相關政策要求,營業期限在辦理工商登記時只能記載為二十年,2002年,外商投資限制已被取消,紅牛中國的營業期限可直接登記為五十年。
此外,紅牛中國還認為,五十年協議,是商業合作的基礎,是具有最優先效力的基礎法律文件,是雙方合作的“憲法”。
10月16日晚間,針對紅牛中國的聲明,紅牛泰國、英特生物又再次表態,其從未與紅牛中國或其相關方簽訂過所謂的“五十年協議”,紅牛中國的存續時間應為審批機關批準生效的合同和章程中明確的二十年,并且該期限已經到期。
從聲明來看,雙方你來我往、各執一詞,似乎陷入了羅生門,究竟誰對誰錯?并沒有定論,可能只有當事人最清楚。
值得注意的是,10月24日,紅牛中國再度發聲,表示嚴彬的女兒嚴丹驊已授權Korpniti·Law·Office律師事務所將事實情況公布。
據該律所稱,嚴丹驊將在泰國曼谷就詆毀、誹謗其父聲譽的言論向警方報案,追究違法者法律責任。并就盜用泰國紅牛名義違法發布停止紅牛中國經營的言論,在法院提起法律訴訟。
此外,據紅牛中國近年來的經營情況,經知名會計師事務所初步測算,如許氏家族第二代繼承者違反前述協議約定,將給紅牛中國造成超過千億元人民幣的直接經濟損失(約為150億美金,不含華彬中國、紅牛中國已支出的200億品牌投入費用及已向泰方支付的40億元費用)。嚴彬、紅牛中國將依法追究違約方法律責任并追討全部經濟損失,違約方必將承擔經濟賠償責任及一切法律后果。
就在紅牛中國方面宣布以法律途徑解決問題之際,10月31日晚間,《證券日報》記者從媒體渠道獲悉一份由泰國紅牛、英特生物制藥控股聯合發布的一份新的聲明。其表示,已于近日收到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于2018年10月26日作出的《裁決書》,裁決確認紅牛維他命飲料有限公司的經營期限為二十年。
中國食品產業分析師朱丹蓬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雙方的紛爭其實就是利益的糾葛,從產業端結合消費端去看,雙方各有各的道理,不過,最后還是需要去依靠法律進行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