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9月28日09:25 來源:新京報
“默然姐姐”的工作強度與敬業精神讓人感佩,但宣傳這種精神,卻不必一定要塑造成“苦行僧”式的人物畫像。
近日,一篇黑龍江法院的網宣文引發熱議。文章記載了該院一些干警敬業奉獻、勤勉工作的事跡,其中在提及一個叫“默然姐姐”的女干警時寫道:“默然姐姐,28天連續加班,沒換過衣服,沒洗過頭,在執行局干警的心中,她就是女神、女超人。”
28天連續加班不洗頭不換衣,這絕對是“我愛工作”的典范了。文章的用意也很純粹:表彰先進,鼓勵勤奮。所以不洗頭、不換衣的“默然姐姐”才在文案中被稱為“女神”、“女超人”。
可此事進入輿論場,卻遭遇網友的杯葛,他們不解:工作再忙,不至于連洗個頭的時間也沒有,甚至有“毒舌”網友評論,“隔著屏幕都能聞到一股餿味”。
在法院執行庭事務眾多、工作繁忙的背景下,“默然姐姐”連續近一個月加班甚或無暇打理個人形象,完全是有可能的。我們無法否認這樣的事實。但網友的驚詫,恐怕也是因如此勤奮程度,已經超出了常識,進而生出一種不真實感。
一句話,“默然姐姐”連續28天不洗頭不換衣,這體現了一個公職人員極高的責任心,但在宣傳文案中將這種顯然超出正常工作強度的內容寫進去,就顯得很不近人情,很不接地氣。這和新婚夜抄黨章一樣,都是違背人情常理的“低級紅”。
不能否認,在任何一個行業、崗位,都需要模范的存在,這可以讓更多人追逐先進,培養責任感。但對模范的宣傳,也要遵循基本的人性認知與宣傳規律。
“默然姐姐”28天連續加班不洗頭不換衣與以往一些案例相比,還算“正常”。此前,有地方在宣傳模范時,把被拐賣女塑造成“嫁給大山的女人”,遭遇一致反感。隨著個人權利意識與私域意識的提升,公眾對那種沒有人情味兒甚至刻意制造苦情的宣傳方式,越來越不買賬。
遺憾的是,一些地方在對模范的宣傳話語上,仍然傾向于制造苦情、制造感動,而少了對一個人應該有的起碼的人情味兒和對事實基本的尊重。
在這種制造“苦情”、“感動”導向下,一些地方甚至為了突出某個模范的高大形象,而刻意裁剪事實,偽造事跡。這就走向了模范塑造的反面。
在黑龍江這個法院的宣傳文案中,“默然姐姐”的工作強度與敬業精神讓人感佩,但宣傳這種精神,卻不必一定要塑造成“苦行僧”式的人物畫像。以符合大眾認知與情感的方式來呈現,或許更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任何時代都需要模范,也不能否認模范的作用,但有關懷、契合公眾認知的宣傳方式,或許才能成就最好的宣傳范本。□王言虎(媒體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