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9月26日07:29 來源:鄭州晚報
國慶假日即將到來,近日有關部門發布了2018年國慶節旅游消費提示,倡導品質旅游,警惕消費“陷阱”。記者 樊無敵
來自鄭州二七區的市民田女士一家喜歡旅游,每年“十一”長假,全家人都會去自駕游玩一番。不過,在享受旅行的同時,他們也曾遭遇過一些不愉快的消費“陷阱”。
在四川一景區,田女士說:“銷售者對游客說他們的產品這個好,那個好,我一下子就買了700多塊錢的藥,回到家就感覺自己上當了,這些東西根本用不上。”
在商家的促銷誘惑下,田女士不僅買了一堆用不上的藥品,最后還發現同樣的藥品在其他地方買要便宜好多,而且藥品還有副作用。
同是“十一”旅游,市民李先生也曾在景區遭遇過高價餐飲。李先生說:“三個人吃了一餐飯,花了880塊錢,就點了兩三個菜,但是我們也不好說,都是那些的士司機帶過去那些飯館的。”
曾經被廣泛關注的“天價蝦”“天價魚”等事件讓不少人心有余悸。出門在外,如果真遇上了這樣的消費“陷阱”,很多消費者處理的方式也不盡相同。
對此,記者采訪了河南省消費者協會。工作人員提示說,外出旅游盡量提前做好攻略,無論是購物還是就餐,最好提前預約。就餐前查看就餐地點是否有合法資質,再通過網絡查詢了解就餐地點的菜品、消費水平等信息。此外,要慎食“新、奇、特”食品。一旦遭遇消費糾紛,記得妥善保存菜單價格和最終結賬憑證等。
鄭州大學旅游管理學院副教授王剛偉說, 一定要在消費之前與經營者溝通好一個價格。一定要保持一個理性的頭腦,按需消費,不要到購物景點了之后,被一些商家忽悠,就沖動型購物。
“在選擇旅行社時,首先不要貪便宜,特別要警惕那些低價游,一定要選擇適合自己的價格適中的旅游產品。” 河南省消費者協會張先生提示說,市民選擇跟團旅游,出行前應注意審查旅行社的資質,簽訂合同前仔細閱讀條款,理性面對低價促銷。如果旅行途中被侵權,要保留好侵權的證據。
“部分游客或驢友,喜歡去地勢險要的地方探險,也因此出現很多被困甚至傷亡的事件。”消費者協會張先生提醒說,游玩時,要留意景區危險地段的警示標志,不要進入禁游區域,異常天氣時不要在河流旁或山體下露宿。如遇旅游糾紛,要保留好相關消費憑據,及時撥打12301旅游投訴或12315消費者投訴電話,或向當地工商、旅游市場監管部門、消委會(消協)組織進行投訴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