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9月10日07:38 來源:大河網-大河報
事后給金毛犬系上狗繩,它拼命掙扎。
李老太摔倒在地,疼得出聲。巡防隊員現場守護。
本報訊鄭州市民李老太太晨練時,一只金毛犬突然撲過來,她連驚帶嚇摔倒在地,導致左手骨折,后被急救車送往醫院療傷。
9月8日早上6時40分,鄭州市經八路辦事處巡防隊員正在經六路與緯三路口南側集合點名時,突然聽到馬路對面傳來驚叫聲。隊員們過去一看,只見一名老太太倒在地上,右手捂著左手痛苦地呻吟。老人旁邊有一條高大的金毛犬,一名女子試圖把金毛犬拽走,但這只大寵物狗拼命掙扎,不愿離開。
巡防隊員孟慶斌等人見倒在地上的老太太表情非常痛苦,忙上前詢問。老人自稱姓李,今年68歲,家住經六路4號院。當天早上,老人出來晨練,走到此處,一只體形較大的金毛犬朝她撲了過來,將毫無防備的她撲倒在地。金毛犬的主人發現后,趕緊過來把狗趕走。
“我本來就怕狗,它體形這么大,突然一下子撲上來,把我的魂都嚇飛了。”李大媽抱怨,這么大的狗帶出來,主人連繩都不拴,太嚇人了。一旁的狗主人殷女士聽了,連連向老人道歉。
由于不知道李大媽傷情如何,巡防隊員不敢貿然上前扶起,先撥打了120,又根據老人提供的電話號碼,通知了大媽的家人。
據隊員介紹,惹事金毛犬的主人殷女士家住附近的經八路7號院。因經六路水產市場的商戶早已搬遷,整個市場一直空置著,所以附近的居民早上都愛到這個廢棄的市場里遛狗。
“金毛犬的特點就是見人熟,它撲人只是想跟人鬧著玩,其實它性情溫馴,不會咬人。由于它塊頭大,不了解的人看到后會害怕。”殷女士說,她丈夫趕到后,要給金毛犬系上狗繩,但小家伙不想被束縛,拼命掙扎,兩個人拉都拉不住。
殷女士和家人表示,由于一時疏忽大意,沒有看護好自家的寵物狗,導致老大媽倒地受傷,他們愿意承擔相應的責任,負責老太太療傷的醫藥費。
上午8時許,巡防隊員王艷州、孟慶斌等人趕到李大媽所在的鄭大二附院了解情況。李老太經醫生拍片檢查后,確診左手掌骨折。因其年齡較大,不宜動手術,醫生建議用石膏固定后,進行保守治療。
巡防隊員說,他們在日常的巡邏中,經常看到一些市民早上外出遛狗時不拴狗繩。像金毛犬、薩摩耶犬、拉布拉多犬等大型犬,雖然性情溫馴,極少攻擊人,但它們體形高大,喜歡與人親近,一些對狗狗習性不太了解的市民,看到這些大狗沖到面前,難免會受驚嚇。隊員提醒遛狗的市民帶寵物犬外出時,一定牽好繩子,以免類似情況再次發生。(記者 李嵐 文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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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遛狗“束犬鏈”“避老幼”
《鄭州市城市養犬管理條例》第三章中“犬只管理”部分這樣規定:
第二十條個人攜犬出戶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攜帶養犬證和犬只標識,犬只束犬鏈并由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牽領;
(二)避讓老年人、殘疾人、孕婦和兒童;
(三)不得讓犬只在庭院、樓道大小便;
(四)攜帶清潔用具,及時清除犬只戶外排泄物,維護公共環境衛生;
(五)乘坐電梯時應當采取懷抱或者為犬只戴嘴套等措施;
(六)不得乘坐公共汽車、電車、營運客船、出租汽車等公共交通工具;
(七)不得進入火車站、汽車站、廣場、公園、運動場館、游園、商場、飯店、露天餐飲夜市、影劇院、歌舞廳、浴池等公共場所;
(八)不得進入機關、幼兒園、學校、醫院(不含動物醫院)等單位。
第二十一條犬只傷害他人的,養犬人或者管理人應當立即將受傷人送至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或者醫院進行治療,先行墊付醫療費用,并將傷人犬只及時送至動物防疫機構檢查。
犬只給他人造成人身傷害或者財產損失的,養犬人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第二十二條養犬單位或者個人,發現所養犬只有狂犬病征兆時,應當立即將犬只送至動物防疫機構留驗觀察。動物防疫機構對確認為狂犬病的犬只,應當立即捕殺,并對犬尸作無害化處理。留驗觀察和對犬尸作無害化處理的費用,由養犬人承擔。
第二十五條單位和個人對違反本條例規定的行為有權制止,并有權向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舉報。
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接到舉報后,應當及時查處。據鄭州人大網